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S[CS]2022010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工作用房修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49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4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 同 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 (元 ) |
磋商保证金 (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1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工作用房修缮维护 |
1项 |
50个日历日 |
259492 |
5000 |
办案区工作用房修缮维护 |
服务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
服务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6)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至 2022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四层406室 )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四层406室 )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四层406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dsxmgl@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标书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标书费及磋商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
账 号:117130100100369833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88372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四层406室
联系方式:宋女士 0591-8771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591-8771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