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JDS[GK]2022060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井盖、钢管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单位:元) |
福州市沐春贸易有限公司(包1)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谢坑村福州南方广安居商贸市场10区A07-A08 |
25601 |
福建福智叙辉科技有限公司(包2)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第1-2#研发楼11层1107室 |
89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公司):包1福州市沐春贸易有限公司;包2福建福智叙辉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总和(元) |
1 |
福州市沐春贸易有限公司 |
井盖及消火栓 |
沐春、鸿安 |
500*500,125KG;750*1000,125KG;SS100/65-1.6等 |
1批 |
25601 |
2 |
福建福智叙辉科技有限公司 |
无缝钢管 |
金正阳 |
219*12 |
200米 |
89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 |
丁家武(组长)、管小健、高洁琼、乐智慧、陈景瑞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合同包一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各合同包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不足伍仟按伍仟元收取。合同包二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合同包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不足叁仟按叁仟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包1:5000元;包2:3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合同包1福建潮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提供的资信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包2福建潮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提供的资信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58号
联系方式:洪工0591-2207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第四层406室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0591-87713855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