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DS[GK]2023023(招标文件编号:FJDS[GK]2023023)
二、项目名称:福州公交集团2023-2026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厦门思明区下堡路168号台商总部大厦东侧第一层、第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2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 | 福州公交集团2023-2026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为采购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忠实、勤勉地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根据采购人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商业往来信函等文件等。 | 为采购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忠实、勤勉地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根据采购人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商业往来信函等文件等。 | 三年。(自2023年08月01日至2026年07月31日) | 为采购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忠实、勤勉地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根据采购人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商业往来信函等文件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美田(组长)、林柳枝、黄津钟、应永胜、李司帆(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本项目三年预算金额200万元进行累进法计算,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预算金额为基准。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下浮40%进行收取: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中“不良记录声明函”,资格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通过。
2、中标(成交)金额:品目号:1-1基础法律服务费:50000元/年,超出部分律师函报价0元/份,法律意见书报价0 元/份);品目号:1-2案件代理服务【第一审程序(包括诉讼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2020年10月3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下限下浮 40%(即打6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9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0591-8337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联系方式:宋芳、林涓东、石铧 0591-8771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芳、林涓东、石铧
电 话: 0591-87713855